
编号:2487
参选诚实守信好青年
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宣传支队副支队长
民族:藏族
生日:1980年02月27日
性别:男
政治面貌:共产党员
先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交通事故处理、法制宣传教育及网络新媒体宣传等工作。侦破13次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法制公平正义。坚持学习,把握新媒体发展规律特点,结合公安交管工作的实际,多年坚持耕耘在政务新媒体服务百姓的“田地”,用网络问政、用微博服务,曾多次参与我省乃至全国的重大网络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在青海政务微博应用领域树立了标杆。
扎西黄秀,男,藏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0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预防科科长、法制宣传科科长,厅交警总队宣传支队副支队长。
扎西黄秀同志先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交通事故处理、法制宣传教育及网络新媒体宣传等工作。曾侦破13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法制的公平正义。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全省交通安全宣传先进个人”等称号;荣获“全国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民警业务标兵”等称号;侦破13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今年7月初,中央网信办首次开展的全国网络正能量评选活动中,我省青年公安民警扎西黄秀脱颖而出,成为青海唯一入选的网络正能量榜样人物。
扎西黄秀,一位曾经奋战在青海高速公路一线的普通藏族民警,作为青海全省最早开通个人认证微博的公安民警,他始终坚持学习,把握新媒体发展规律特点,结合公安交管工作的实际,多年坚持耕耘在政务新媒体服务百姓的“田地”,用网络问政、用微博服务,做着“接地气”、“亲百姓”的事,打造出了在省内外较具影响的青海公安交警政务微博、微信品牌。@青海交警总队、@青海高速交警 官方微博、微信连续四年荣获“西北区域十大政务微博”、“青海省十大政务微博”,并位居全国公安交管行业前50名、青海省政务微博榜首。
扎西黄秀个人实名认证的微博(新浪微博、人民微博、腾讯微博)粉丝量累计达20余万,荣获全国公职人员微博影响力奖、季度飞跃奖,连续四年荣膺“青海十大公职人员微博”。
扎西黄秀同志在改革创新的重大历史机遇和网络新媒体加速发展的时代下,深刻认识到新媒体生态和新媒体传播格局深刻影响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影响广大青少年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给青少年网络文化建设及思想意识形态培育工作带来挑战和压力,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机遇,充分应用新媒体拓展网民群体和网上新青年的统战工作空间。以“四个中心”建设的创新理念,主动改进工作方式,优化网络新媒体宣传人才队伍、强化网络新媒体工作阵地建设,积极参与网络新媒体舆论环境建设。成功开设政群信息、警情民意良好互动的政务新媒体综合平台。首创青海政务新媒体的先河,开启政务机构“双微驱动”服务群众的“微警务”新模式和全媒体新闻宣传的新格局。先后成功举办了青海首个政务“微访谈”、微博“网友粉丝见面会”、交通事故伤害公益救助、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经视法案首发仪式;组建青海首个“交通安全志愿团队”,线上线下广泛发动和团结团干青年、网络青年,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青年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举办青海首个“公正司法为人民”主题警营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青海省委及政法委领导专门参观了青海公安交警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对青海交警利用新媒体宣传公安交管工作、服务群众交通出行的创新举措给与了充分肯定。
扎西黄秀及其组建的公安交管新媒体矩阵,曾多次参与了我省乃至全国的重大网络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积极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以整合创新的手段打破传统政群网络沟通宣传方式,为全省政务微博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深化改进政群网络互动渠道,在青海政务微博应用领域树立起了新的标杆,成为深化“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的网络前沿阵地。




| 年份 | 表彰单位 | 荣誉名称 |
| 2016年 | 中央网信办 | 全国网络正能量榜样人物 |
| 2015年 | 公安部 | 全国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 |
| 2015年 | 青海省公安厅 | 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 |
| 2014年 | 青海省公安厅 | 个人二等功 |
| 2014年 | 青海省公安厅 | 个人三等功2次 |